来源:北京商报
北京商报讯(记者 郝彦)9月22日,广西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,韦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韦恩基金”)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:内控机制不健全,管理未备案基金产品;未按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有关信息;未妥善保存有关资料。
此外,公司未及时向基金业协会履行变更手续;公司专职员工不足5人,财务状况不佳,可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。
上述情形不符合规定,广西证监局决定对韦恩基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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